林本源
器物類 - 商業財產
碑碣拓本
1863~1863
寬:63 x 高:169 (cm)
原碑尺寸(寬):0.00 , 原碑尺寸(高):0.00 , 原碑尺寸(厚):0.00
仝立禁牌人海山保大科崁業林本源、墾(戶)陳集成、佃首江有源、通事蕭聯裕、總理張新潭、職員李廷標、監生鍾善敏、黃新興、暨庄耆等。
窃思惡習除則人心正,弊竇革則風化端。緣我崁庄自闢以來,仰沐王化,俗美風清。□來人心不古,世變風移,竟有無藉之徒私場設賭,引誘良家子弟、串謀局賭;輸固受其迫勒,贏亦難免其愆,尤害及身家,貽禍非淺。
事関風化,能不痛心!爰是鳩集紳耆、族長等,議定章程,演戲申禁。嗣後務宜互相懲戒、各習正業,倘不尊約束、仍蹈故轍,定即稟官究治,或嗚眾重罰,決不徇情!庶風俗依然淳美,人心歸于忠厚;斯勒於石,以垂永久。示□。
謹將規條開列:
一議:庄中有私場設賭致出禍端,將屋毀拆,無論賭輸賭贏者,一切不與。甚至有子弟被局賭賒賬、迫討難容,將家物、契券盜出典當,查何人承接立即追還,一体鳴眾公罰,或稟官究治,決不姑寬。
一議:庄中有窩藏匪類,查知,將屋毀拆、將人革出外庄,或稟官究治。
一議:流丐結党宿汙庙宇,香丁阻止,胆敢將石擊破庙宇,庄中演戲嚴禁。除疾、毀外,乞丐不許潛入境內,渡夫亦不許□過。如違,將渡夫革換,決不容情。
大清同治弍年歲次癸亥冬月 日,仝立禁牌
購置
登錄號:19840010023
本物件為西元1863年(同治2年)公議嚴禁惡習碑;大科崁庄(即今桃園市大溪鎮)曾有私設賭場、引誘賭博與串謀詐賭的惡習,地方業戶林本源與仕紳耆老共議章程,勒石嚴禁賭博,並及庄中窩藏匪類與流丐宿污寺廟。文中所舉禁約,必於庄中演戲而後申明嚴禁,當見昔日立約示禁的風俗。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